【药品名称】: 依替巴肽注射液 |
【商品名称】: 依替巴肽注射液 |
【药品规格】: 10ml:20mg |
【药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依替巴肽 。 |
【适应症状】: 用于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患者的治疗 (不稳定型心绞痛/非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 1.即将接受药物治疗的患者以及接受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的患者。 2.接受PCI治疗的患者,包括接受冠状动脉内支架置入术的患者。 |
【用法用量】: 依替巴肽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与肝素和阿司匹林联用的临床研究中建立。临床研究中对依替巴肽使用了不同的给药方案。 1.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 (1)对于患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且肾功能正常的患者,本品的推荐成人剂量为:诊断后尽快进行180 ?g/kg的静脉推注,继以2.0 ?g/kg/min的持续静脉滴注至72小时,除非患者出院或开始进行冠脉搭桥手术(CABG)。如果患者在接受依替巴肽期间即将进行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则静脉输注需持续到患者出院,或持续到治疗后18-24小时,两种情况中先发生者,使治疗达到96小时。 (2)对于患有急性冠状动脉综合症,且估计肌酐清除率(用Cockroft-Gault公式)<50 mL/min,或如果肌酐清除率不可知而血清肌酸酐> 2.0 mg/dL的患者,其推荐成人剂量为:诊断后尽快进行180 ?g/kg的静脉推注,随后立即继以1.0 ?g/kg/min的持续静脉滴注。 2.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 (1)对肾功能正常患者,依替巴肽的推荐成人剂量为在PCI即将开始之前静脉推注180 ?g/kg,继以2.0 ?g/kg/min的持续滴注,并在第一次推注后10min给予180 ?g/kg的第二次推注。静脉输注需持续到患者出院,或治疗后18-24小时,两种情况中先发生者。输注时间建议至少12小时。 (2)对于估计肌酐清除率(用Cockroft-Gault公式)<50 mL/min,或如果肌酐清除率不可知而血清肌酸酐> 2.0 mg/dL的患者,其推荐成人剂量为在PCI即将开始之前静脉推注180 ?g/kg,立即继以1.0 ?g/kg/min的持续滴注,并在第一次推注后10min给予180 ?g/kg的第二次推注。 (3)对于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手术的患者,在手术前应停止依替巴肽的输注。 |
【不良反应】: 1.临床常见不良反应为出血、严重出血包括颅内出血以及其他引起血红蛋白降低超过5g/dL的出血事件: (1)轻微出血包括自发的肉眼血尿,吐血,其他可以观测到的血红蛋白A降低超过3g/dL,以及其他血红蛋白降低超过4 g/dL但是少于5g/dL的出血事件。 (2)大部分严重出血事件发生于血管插管部位。体重偏轻的患者引发出血的危险性会增加。 2.其他不良反应有:颅内出血和中风,血小板减少,变应性反应,低血压。 |
【药品禁忌】: 以下患者应禁用本品: 1.有出血素质历史,或前30天内出现过活动性异常出血。 2.患有严重高血压(收缩压>200 mm Hg or 舒张压>110 mm Hg),在抗高血压治疗中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3.前6周内接受过大型外科手术。 4.前30天内出现过中风或曾有出血性卒中的历史。 5.目前正在服用或即将服用其他羟嗪类GP IIb/IIIa抑制剂。 6.肾透析依赖性患者。 |
【注意事项】: 1.出血是在依替巴肽治疗过程中最常见的并发症。大部分与依替巴肽相关的严重出血位于心导管插入术的动脉入口或胃肠道以及生殖泌尿道。对接受经皮冠脉介入治疗的患者需要进行特殊关注以减少出血危险。如果压迫不能止血,依替巴肽的输注以及合用的肝素必须立即停止。 2.接受经皮冠脉介入治疗(PCI)患者,进行依替巴肽治疗时动脉套管放置部位出血率会增加。在PCI以后,依替巴肽的输注应持续到出院或18-24小时。不建议在PCI后使用肝素。在依替巴肽输注时最好及早除去套管。在除去套管前,建议持续给予肝素3-4小时,以达到aPTT <45 秒或 ACT < 150 秒。 3.患者应尽量减少脉管以及其他外伤,如动脉和静脉穿刺,肌肉注射,以及尿道管,经鼻气管插管和经鼻胃管的使用。当需要进行静脉内处理时,应避免不可压迫的部位(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 4.患者应保持目标活化部分凝血激酶时间(aPTT)和活化凝血时间(ACT)。除非即将进行PCI,aPTT应该保持为50-70秒。对接受肝素的患者,严密的aPTT监护可以将出血减至最小。在动脉套管除去前应检查aPTT或ACT。除非aPTT <45秒或ACT <150秒,否则不要除去套管。 5.如果治疗过程中确认患者的血小板减少至<100,000/mm3,应停止给予本品和肝素,并且进行适当的监护和治疗。 6.对肾功能正常的患者,大约50%的依替巴肽由肾清除。估计肌酐清除率<50 mL/min(使用Cockroft-Gault方程)的患者,其总药物清除率降低约50%,稳态血浆浓度增加了一倍。因此,对这类患者,其输注剂量应减少至1 ?g/kg-min。如果估计肌酐清除率不可知,对血清肌酸酐>2 mg/dL的患者输注剂量应降低(见给药剂量和方法)。对依赖透析的患者尚没有临床应用经验。 7.由于本品为血小板凝集抑制剂,对于血小板计数<100,000/mm3的患者,服用本品时需谨慎。 8.在依替巴肽输注之前,需进行以下实验室试验以确定之前是否存在止血异常:血细胞比容或血红蛋白,血小板计数,血清肌酸酐,和PT/aPTT。对接受PCI的患者,还需要测量活化凝血时间(ACT)。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0093 |
【生产企业】: 江苏豪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产) |